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贵州遵义电厂社区——文明创建点亮夜经济******
傍晚时分,位于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迎红街道电厂社区老电厂内的小野马城市营地里,亮起了氛围灯,燃起老式围炉,烤地瓜、烧烤、火锅等美食在折叠桌上铺散开来,精致悠闲的氛围感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露营。
“冬天用围炉烤地瓜既传统又能取暖,氛围很棒,而且里面环境很好,非常适合与亲朋好友小聚。”家住电厂社区的王女士说,“这里的变化很大,以前的环境很不美观,现在打造成一处网红打卡地,不仅提升了城市颜值,还让市民在工作之余有了一个新的休闲去处。”
今年6月,小野马城市营地抓住露营热度升温的机遇应运而生。而在此前,这里是被闲置了几年的建筑工地员工休息区,多是坑坑洼洼的地面、乱停乱放的车辆、摇摇欲坠的工棚。
“在整治社区环境,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过程中,如何盘活这几十亩地?我们与社区干部、居民代表商议,决定发展夜经济。”电厂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简柱军说,确定了发展业态布局后,小野马城市营地率先入驻,丰富的产品业态、精细化设计的景观绿化、规范的门店管理,在带来烟火气的同时,也把城市一角装点得井然有序。
“营地以盘活城市闲置土地、激发周边消费活力、部分盈利反哺社区为主要运营模式,从而实现互利共赢。”小野马城市营地负责人杨熙雯介绍,营地设有30多个帐篷,日均接待游客300人左右,根据节日特点,适时推出民俗相关或节日专享等主题活动,并利用周边闲置资源开发“网红车摊”,进一步打造消费新业态,为大家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消费体验。
城市闲置地变成夜经济新载体,不仅能激发消费活力,促进经济发展,也带动了居民就业。据介绍,小野马城市营地最多时有30多名员工,大部分为周边居民。“我在营地负责采购,一个月能拿4000多元工资,离家又近,比在外面打工要好得多。”电厂社区居民李汝筠在营地工作了半年,对工作很满意。
“以文明创建点亮夜经济,让消费更好地拉动经济,就是我们的工作目标。”简柱军说,社区还将科学规划场地布局,新建停车场,招商引进餐饮商家,丰富经营业态,规范夜经济集聚区域管理,让城市烟火气与文明同行,促进城市活力提升,推动辖区高质量发展。(人民日报 本报记者 汪志球 黄娴)